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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告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李守林 编辑:李守林 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来源: 纪检监察审计处 点击:

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立足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早提醒、早防范,防止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防止出现管理失控,防止小问题铸成大错误,近日,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首次对学院全体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书面告知。

本次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完成有关目标责任制;重大经济及项目的研究决策;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应履行和承担的责任及应避免的主要违规行为。

据悉,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举措受到了中层领导干部的普遍欢迎。这项制度的实行一方面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减少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我院现行的审计监督体系,实行经济责任关口前移,将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监督,推进我院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上一条:学院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