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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合发力 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发布日期:2024-11-12 作者:吴梦梅 编辑:吴梦梅 审核: 来源: 审计处 点击:

20241111日下午,学校督查办公室在综合楼303召开学校国有资产督查推进会,专题推进国有资产专项督查和以往审计发现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付洪涛,学校常委、纪委书记张军,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冬冬出席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樊先茂主持。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

本次督查工作由纪委书记张军同志总牵头,督查办、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纪委办等多个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共同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督查。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督查内容涵盖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登记入账是否及时准确、资产调配是否合理、资产使用是否合规高效以及资产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020-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情况等。通过联合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

张军同志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确保管理制度完善。要求国资办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入账、使用、维护、清查盘点到处置等各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与流程,并且确保制度有效执行,防止出现资产流失等问题。例如,在购置环节,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杜绝违规操作。二是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保证国有资产用于正常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等活动,防止公物私用。国资办、基建后勤处、审计处要督促资产使用部门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三是要求资产处置合规。各二级单位要对以往审计发现的国资问题举一反三,在国有资产处置(如报废、转让、捐赠等)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操作。处置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确保责任落实。国资办和各二级单位要明确人员在国资管理中的职责。同时督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督查组将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动态销号,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审计处及国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国有资产专项督查是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督查,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还能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对国有资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学校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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