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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宋峰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作者:吴梦梅 编辑:吴梦梅 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来源: 审计处 点击: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雅职院〔20213号)的规定,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并报学院2024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同意,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43月起,对宋峰任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现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人员名单

长:代英

员:吴梦梅、乔钰 等。

审计组联系电话:0835-2223967

二、审计组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长途电话、通讯磁卡等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商业性娱乐、健身及联欢等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商业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敬请广大群众对审计组及其成员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予以监督。

违纪举报电话:0835-2361679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办公楼512

邮政编码:625000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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